水表的評定主要有以下幾點
(1)給出被測量,必要時給出被測量的定義及測量過程的簡單描述;
(2)給出用以評定測量不確定度的數學模型;
(3)根據數學模型列出各不確定度分量的來源(即輸入量z。
(4)評定各輸入量的標準不確定度u(xi),并進而給出與各輸入量對應的標準不確定度分量M。
(5)如果擴展不確定度用璣表示,則應估算出對應于各輸入量標準不確定度的自由度
(6)計算合成標準不確定度,如果用擴展不確定度U。表示則還應計算出合成標準不確定的有效自由度。
(7)確定擴展不確定度U。
(8)給出測量不確定度報告。